这家德国超市以惊人的商业模式,拳打家乐福,脚踢沃尔玛?

运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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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经过起早贪黑的辛勤劳动后,终于变成了“土豪”。挣了钱干嘛?买房子出租,于是进一步由“土豪”向不劳而获的“包租公”蝶变。今后他还需要好好学习、起早摸黑、提高效率?根本就没有这个动力了。

“不劳而获”好,“不劳多获”更好。“包租公”就会开动脑筋,在有限的空间里隔出更多房间,收更多房租,压榨更多房客,就像地主压榨佃户。

于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在有限的空间里,房间越来越多,面积越来越小,客源越来越杂,条件越来越差。

如果房客居住满意才付房租,就像顾客觉得商品好才买,这种盈利与顾客认可直接挂钩的模式就是“下游盈利模式”。如果在入住前包租公先要你的人头费,这就是“上游盈利模式”。

读者也许会奇怪,自古以来商家不都是通过买卖差价盈利?不都是顾客喜欢才买,然后商家盈利?不都是“下游盈利模式”?

没错。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叶,从欧洲来了个大名鼎鼎的“洋商”。他心想,你们中国商人“要多土有多土”。有这么多的供应商和顾客资源不利用,还在那像个“集贸市场”上的大嫂,起早贪黑靠卖“差价”赚钱?

于是“洋商”开始在中国开大卖场,商品琳琅满目,盈利红火。“土商”们哪见过这场面,趋之若鹜,纷纷窥测。很快明白,原来“洋商”做的其实是包租公的活。每种商品进入大卖场前都要缴费,美其名曰“入场费”,就像房客入住前先交“人头费”一样。

现在,连傻子都知道,入场商品越多赢利越多。慢慢地,顾客真实需求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酱油必须有几十种,擦屁股纸也必须有几 十种。还美其名曰:一站式购物。

商品还没有开卖,已盈利;卖了,进一步获利;卖不出去商品过期,退给厂家。无本万利不说,还不用为自己管理不善负责。

“土商”们发现了其中奥妙。仔细一想,这不就是地主收租子的“把戏”?玩这个咱可不外行。

“潘多拉”盒盖一开,各种压榨供应商的“苛捐杂税”跑了出来。店庆费、节日费、促销费、广告费、堆头费等等,应有尽有。最“脑残”的要算促销员费:你供应商不是想提高销售吗?对不起请自己派人来促销,费用当然得由你承担,还要额外帮我干活,好一个免费劳动力!殊不知,世间不仅能量守恒、物质守恒,而且价值守恒。看起来这些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最终还是都叠加到商品零售价格上,还是老百姓买单。

我们的商品价格不高才怪! 我们的商品质量高了才怪!

“上游盈利模式”就是“毒品”,“商家”一旦吸入很快上瘾,成瘾后只会越来越“懒”。而且,由于“洋商”超市是在已完成“工业化”商业管理后进入我国的,与“土商”超市管理基本上套用“自留地”方式相比,有着较大的运营成本优势。

“土商”运营成本居高不下,转嫁给供应商的负担愈加沉重。“逼良成恶”循环就像滚雪球,最终导致供给侧失衡,同时产生触目惊心的副产品:约占GDP 18%的物流成本。

读者也许不解,难道“洋商”不知道“上游盈利模式”是毒品?

当然知道!所以,“上游盈利模式”在洋商本国或者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是从法律上禁止的,就像当年英国人知道鸦片是毒品一样。

赢利模式之争“历史悠久”

英国人认识到“上游盈利模式”的弊病,至少可以追溯到殖民时期。

澳洲变成了英国的殖民地后,尽管政府有很优厚的奖励,但他们的国民还是不愿意移民去那。最后,英国政府就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把罪犯运往澳洲。这样,一方面解决了英国本土监狱的人满为患,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澳洲劳动力短缺。英国政府雇佣私人船只运送这些犯人,按上船人头付费给船主,船主多运多赚。赢利模式简单明了。

很快发现,该模式有个很大弊端,犯人在途中的死亡率非常高。平均超过了百分之十,最严重时高达百分之三十七。政府官员绞尽脑汁想降低运输中的死亡率,比如派官员上船监督,限制装船数量、道德教育等等,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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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澳大利亚运送犯人的船只内部

最后,人们找到了一个好方法:改变赢利模式。政府按活着下船的人头付费。活着下船的犯人越多,船主才赚的越多。

新政策一出炉,船主便马上大幅度提高途中犯人生活质量。不仅如此,也开始关心犯人上船前和上船后的健康状况。许多船主甚至还在船上配备了医生。结果,犯人到岸死亡率很快下降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

这就是“模式”的力量。

那么,模式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哪些力量?为了方便讨论,我们不妨把之前的模式称为“上船赢利模式”;之后的模式称为“下船赢利模式”。

上船赢利模式”特点:

1、上船即收费,船主的利润已与运输过程、及结果关系不大。所以船主不可能、也不会用心去关注途中犯人的生活及健康。那样做只会增加管理成本,减少赢利。

2、既然按上船人头收费,当然越多越好。

3、老弱病残均可上船,或许更好。反正银子已进入“腰包”。

4、“上船赢利模式”其实是传统“小农思维”的逻辑延续。本来运输的目的是将活人送达目的地,结果却变成了只要眼前赢利,不关心过程和结果。

5、当时的英国正处在小农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阶段。惯用“小农思维”自然不可避免。

再来看看“下船赢利模式”:

1、船主经济利益直接与活着下船人数挂钩。

2、所以,为了保证“活口”到岸,船主必须提高途中对犯人生活质量的管理,必须关注犯人健康,为此不惜配置随船医生。

3、强迫船主必须系统地关注整个运输过程。比如不再愿意让老弱病残者上船。

4、船主赢利与结果挂钩后,将倒逼船主必须对运输过程进行系统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赢利。

“上船赢利模式”是传统“小农思维”的必然产物。“下船赢利模式”是工业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小农思维”的核心是自顾自己、自顾眼前利益。工业化思维的核心是既注重结果的好坏,更注重过程的规范。所以,模式的力量归根结底在于:是否能够实现“利益联动机制”?是否能把“利益和责任相互锁定”?是否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

家乐福模式和沃尔玛模式

如果, 把“政府”改为“供应商”;“犯人”改为“商品”;“船主”改为“零售连锁企业”;“上船”改为“上游”;“下船”改为“下游”,那么200多年前的“上船赢利模式”几乎原封不动地就是我国目前零售连锁业的“上游赢利模式”。而“下船赢利模式”就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零售业通用的“下游赢利模式”了。

所以,我们零售业现状和当年英国采用“上船赢利模式”时也几乎一模一样:

1、商品进店即获利——犯人上船即获利;

2、商品种类越多越好——犯人越多越好;

3、数量重于质量——老弱病残上船无所谓;

4、生意不好供应商买单——犯人死亡政府买单;

5、管理好坏已与赢利结果分离——犯人生死已与赢利结果无关;

可见,我们实体店面对的种种困境,起因都是“上游赢利模式”。

“上游赢利模式”的最坏结果还不是供应商与零售业之间关系“剑拔弩张”,而是老百姓必须为由该模式导致的“质低价高”商品买单!

“上游赢利模式”在我国还有个代名词:家乐福模式。同样,“下游赢利模式”的代名词是“沃尔玛模式”。

在此,不得不佩服法国人的精明。正是他们对中国“小农文化”精髓的透彻了解,才会在中国家乐福应用“上游赢利模式”。又由于早期骄人的业绩, 这种模式自然也就成为我国零售连锁企业效仿的榜样。“上游赢利模式”与我国“小农思维”观念有着一种天然的亲和力,所以我们不仅能够很快接受模仿它,而且还让其遍地开花、发扬光大,也就不难理解了。

最近几年,国家出台多个文件,严禁零售业连锁企业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等各种“苛捐杂税”。其目的,如同当年英国一样,都是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和保证“上游赢利模式”向“下游赢利模式”的转变。所以,不管我们与“小农思维”的割舍有多少阵痛,我国零售连锁业必须完成这个转变。

“一站式购物”各有不同

其实,“下游盈利模式”才是西方发达国家商业的主流盈利模式,也是“沃尔玛模式”的精髓。遗憾的是,我们绝大多数零售连锁企业没有学习这一点,倒是对沃尔玛“一站式”购物津津乐道。

不容否认,“一站式购物”模式是沃尔玛先在美国、后在世界成为零售业老大的基本原因之一。这种购物模式深入人心。以至于提到沃尔玛,人们眼前就出现商店“巨无霸”。

“一站式购物”在美国的成功,其根本原因是这种模式正好迎合美国工业化晚期的经济时代。老百姓收入稳定,生活水平较高。比如小汽车普及,人们才有可能方便去郊外沃尔玛中心购物;还比如,驱车去郊外购物,当然希望能够将所需的商品一次购齐;而较大的住房和大冰箱容积也为大量商品储存提供了前提,等等。当然最重要的是,由于经营管理得当,在“一站式购物”的同时,还能够享受“天天低价”。

随着信息化、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站式购物”模式的经济基础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巨大商店里,寻找商品已成为顾客购物的“累赘”;随着管理种类繁多商品而必须付出的高成本,使得“天天低价”也越来越成为空话。

所以,我国零售业希望通过“一站式购物”模式来分享沃尔玛曾经创造的辉煌,即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时代不同而不现实,因对“一站式”的理解错误而不可能。

其实,“一站式购物”有三种基本模式:

1、包罗万象的“一站式购物”(沃尔玛为代表)。

2、生活主要商品的“一站式购物”(麦德龙为代表)。

3、生活必需商品的“一站式购物”(德国ALDI为代表)。

在当今移动互联网商务时代,如果我们还是有意无意地对沃尔玛“一站式购物”抱残守缺,等待的就只能是被淘汰了。

这也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笔者想通过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商超连锁店——德国ALDI作为例子,试图说明,唯有遵循商业本质,供给侧才能得到可持续良性发展。连沃尔玛自己,都已开始尝试类似于ALDI这样的模式了。

ALDI(阿尔迪)模式

ALDI模式,就是典型的生活必需品“一站式购物”模式。

先来看几组经济数据:

按营业额,沃尔玛世界第一,是阿尔迪6倍。如果按同种单品销量,阿尔迪世界第一,是沃尔玛的20倍。(几年前数据)

身价与奔驰公司等同,是麦德龙的4倍。

德国最大的纺织品经销商之一。

占10%德国电脑市场。

ALDI是世界上最挣钱的零售连锁大鳄,而不是之一。

全球金融危机的2008年,营业额反增10%。

商品的“性价比”比“网购”更高。

再来看看媒体对ALDI的评价:

德国麦德龙总裁Eckhard Cordes感叹:阿尔迪(ALDI)商品的“质高价低”,确保了德国高质量日常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稳定。

美国学者感叹:德国不仅出产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也同样出产伟大的折扣零售家!”。

德国著名周刊《明镜》更干脆:阿尔迪就是德国;德国就是阿尔迪。

2006年7月28沃尔玛宣布撤出德国市场,并将麾下 85门店卖给麦德龙。沃尔玛总裁不得不承认,沃尔玛低估了在德国对手的实力,已无法在德国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所谓的对手,就是以ALDI为代表的德国本土连锁业。

人们不禁会问,既然有那么高的营业额,ALDI店内的生活必需品到底有多少?说来实在“可怜”,连沃尔玛品种数的零头都不到:固定上架的商品不超过750个品种!这些商品有个共同特点,都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快销品。饮料、食品、洗涤、冷冻等等。品种不多,自然要求的面积也不大,500-1000平米左右。品种数不多,自然要求的员工也不多:平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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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入爱尔兰的Aldi,图为固定上架区域

人们的疑问一定会更大。前面的数据提到,ALDI是德国纺织品最大经销商之一,电脑产品销量占德国市场份额的十分之一,这岂不是服装店、“电脑城”?有点自相矛盾。

矛盾吗?是,也不是!

用传统“小农思维”来看这个问题,一定是自相矛盾。用现代经济思维就不矛盾了。

请读者注意,750种商品是固定上架的、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关系到“吃喝拉撒”的日耗快消品。

现在的问题是:纺织品是不是生活必需品?接下来手机是不是?电脑是不是?冰箱是不是?小孩上学用的书包是不是?工具是不是?旅游是不是?通讯套餐是不是?等等,等等。这样的提问可以一直延续下去。我们突然发现,沃尔玛上架的商品几乎都可列入提问之中。

按照传统观念的下意识,没有这类商品我们也能“活”,所以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我们生活在当今社会。按照现代观念,没有这类商品,没法活。因此,电脑、手机、服装等等也属于生活必需品。

既然是生活必需品,当然也就归于ALDI出售的商品品种之列。

ALDI“生活必需品一站式购物”模式的商品构成是这样的:

固定上架、天天快消商品不多于750种;

还有就是“包罗万象”,按季节、节日、开学等周期人们需要的生活必需品,服装、电器、家具、旅游、保险等等均在其中。

原来,ALDI购物模式的核心理念是:品种不少!品牌不多!同时又按商品消耗周期分为:固定上架和地堆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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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英国的ALDI,沿用了“地堆”

笔者在本文中,主要谈了购物模式。它固然非常重要,但不是形成ALDI企业文化的“因”,而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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