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产权保护文件出台,PPP 违约、征地拆迁、房产70年到期后咋办等问题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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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台地重磅文件给民间资本吃了一颗定心丸,它将解决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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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一重磅文件的出台给民间资本吃了一颗定心丸,它将解决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后顾之忧。

2.对于个人住宅期权,《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变革家,以投资视角为您发现风险和商机!要说今年中国股市上哪个题材最火,相信很多人都想到了“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但是,与股市上PPP的火热相比,PPP在实际操作上却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就是民间资本的担忧。

就在11月27日,4000多字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

可以说,这一重磅文件的出台给民间资本吃了一颗定心丸,它将解决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后顾之忧。

我国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央之所以颁布这个《意见》,是因为目前我国产权保护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1、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缺乏平等保护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产权保护已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一些法律制度规定和执法司法实践对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够同等,

一方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的保护。相关立法应按照“同等保护”的标准逐步调整完善,具体执法司法行为应按照“同等保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2、有不少涉及产权的错案冤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司法对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地方由于司法不够公平、不够规范导致产权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经济案件中的错案冤案应依法予以纠正,尤其是对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较多疑点的案件,甄别和纠正一些典型案例,有利于给社会以法治引导,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产权的普遍认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3、民营企业过去的经营不规范

长期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经营甚至涉嫌违法行为。为此一些民营企业忧心忡忡,也造成一些人心思不定、投资意愿不强。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对稳定社会预期意义重大。

4、民营企业违法案件中司法不规范

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侵犯,执法司法不够规范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少数地方执法随意性大、行政干预司法、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一般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处置涉案财产时任意牵连合法财产等,这些行为导致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企业主财产权受到侵害。

要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使司法成为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

5、缺乏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保护产权涉及每个企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通过总结宣传一批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加强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倡勤劳致富、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舆论引导,让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让诚实守信、遵守契约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

《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

除了我们日常理解的房产等物权,以及债券、股权等产权外,《意见》还明确:知识产权、各种无形财产权,比如人力资本产权,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都属于产权。

《意见》严禁地方政府违约毁约

《意见》第七条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起了不少PPP业内人士关注。

《意见》称,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担忧政府违约,PPP落地难

事实上,担忧地方政府违约是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一大难题,官方对此并不避讳。

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晓霞曾表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还不高。尤其是PPP模式的合同期限比较长,往往跨越几届政府,民间资本对政府能不能按合同履约,缺乏信心。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去年贯彻落实PPP指导意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称,“从国际经验看,重诺履约的市场环境,是顺利开展PPP的前提和保障。

与真正的PPP项目相比,过去我国许多政企合作项目都是‘形似而神不似’,一定程度上在于政府没有作为平等的参与者,缺少‘契约精神’。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把社会资本‘圈进来’之后,对所做承诺兑现不到位。”

PPP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地方政府违约不仅反映在PPP项目中,也反映在其他各类合同的执行之中,解决地方政府违约是一项系统性且十分艰巨的任务。

“在PPP项目中,地方政府违约原因十分复杂,比如前期运作留下的隐患使政府在项目中损失巨大,履约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再比如前届政府签订的合同有了业绩,下届政府不愿埋单等等。

要做到政府履约应该从问题本身开始,加强PPP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履约创造条件,其次才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监管。”金永祥称。

金永祥认为,《意见》提高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热情,随着民间资本对PPP这种长期合同的政府履约担忧消解,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企参与PPP项目。

据了解,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的PPP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未来国务院将采取先出台PPP领域的条例,再出台PPP领域法律的路径,来完善PPP法规体系。而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是其中重要内容。

如何遏制征地拆迁矛盾?

《意见》在PPP项目上加强对民间投资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意见》要求,应当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等专家表示,个别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占用和征收土地,只付出低价补偿,转手进行房地产开发。

最终,政府和开发商攫取高额利益,而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发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尖锐矛盾,并造成失地农民等长远社会问题。

迟福林认为,《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防止将公共利益随意扩大化。接下来,有关部门应该根据这个精神进行科学研究,确定好公共利益的边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建议,公共利益的认定应引入听证程序,利益受损代表和独立的相关专家代表应该参加。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强势的受益主体如果主张某一项目的建设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房子70年到期了怎么办?

今年4月,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意见》的精神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认为,《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对于到期该如何续期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续期交多少钱合适?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一些历史遗留地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地方可借鉴深圳的做法(一次性补交基准地价的35%),有个过渡,等待国家层面法律出台。由于前期已经在土地招拍挂环节一下子收取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之后或许应该象征性地续费,但不应该以现在的市场价来估算。

严金明建议,未来可以借鉴英国、香港等地的做法,采用适当有偿的方式,甚至与房地产税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进行。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

比如:设立“年租制”,70年产权到期后,分年期付一定的地租。针对中低收入人群进行地租减免,以不增加民众的负担。

“随着人均住房拥有量的提高,未来土地大规模出让和买卖都不太可能。以往严重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的问题解决,未来也可以部分借助这部分年租收入。”严金明说。

总结: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只有在产权保护上一视同仁、不分伯仲,坚决落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要求,才能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长期处于L型的中国经济筑底反弹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而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也正在制定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创造良好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的现实需要。因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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